- 关于加强人工成本管理的通知
- 2007-12-20 15:51:36 文/市国资委统计与业绩考核处
大国资统计[2007]220号
各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人工成本管理,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收入分配调控力度为提高企业竞争力,使员工工资增长幅度处于合理水平,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各企业要加大收入分配调控力度。工资水平过高、增长过快企业,要控制工资、人工成本增长幅度。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市在岗职工工资的企业,要在可承受范围内,适当提高工资增长幅度。
二、规范企业内部收入分配 各企业应加强内部工资调控,确保分配公平,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积极性。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之间;集团内部行业、企业之间收入水平应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对收入远低于全市在岗职工工资的员工,要采取措施,切实解决员工的基本生活问题。
三、进一步健全人工成本管理制度各企业要进一步健全人工成本管理制度。在建立职工住房补贴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企业年金制度等福利制度和实施内部分配制度改革以及股权激励等重大人工成本管理制度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并充分考虑企业人工成本的承受能力。在实施重大人工成本管理事项前,要按照公司法和《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暂行办法》(大国资法规[2005]39号)有关规定,按程序经批准后执行。为了解企业2007年度人工成本情况,做好人工成本管理工作,请各企业认真填报《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及人工成本情况表》(见附表),并于2007年12月20日前报市国资委。市国资委将对各企业工资总额及其他重大人工成本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联系人:王慧联系电话:88990389 传真电话:88990562
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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