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成立推进国有企业重组上市联合工作小组的通知
- 2008-03-15 09:31:35 文/市国资委产权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领导和市领导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重组上市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推进国有企业重组上市联合工作小组。
一、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春 市国资委主任
曹 煦 市金融办主任
副组长:于保和 市国资委副主任
左振平 市金融办副主任
成 员:张 兵 市金融办上市指导与证券处处长
滕殿敏 市国资委产权管理处副处长
王茂凯 市国资公司总经理
赵 宁 市金融办上市指导与证券处
朱丽萍 市国资委产权管理处
刘 峰 市国资委产权管理处
胡其国 市国资公司营运部部长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产权管理处,电话:88990362,联系人:朱丽萍。
二、工作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
1、制定国有企业重组上市工作规划,规范、协调和指导企业重组上市工作。聘请投资顾问拟定企业上市规划和方案,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对企业有关上市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2、积极推进国有企业上市。通过上市方式完成国有企业改制和融资的目的,对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通过重组等方式进行整合,培育一批准上市公司。
3、促进集团公司整体上市。积极研究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母公司优质资产或主营业务以定向增发方式注入上市公司,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提高优质资产的营运能力和融资能力,减少关联交易,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4、激活上市公司壳资源。充分利用现有上市公司资本运作平台的壳资源,将国有企业的优质资产注入或置换到上市公司中,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提升盈利能力。
5、积极探索企业的融资新渠道。为企业制定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项目融资以及对债券融资的融资方案和计划。通过私募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和财务投资者,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通过上市、增发、配股、可转换债券、企业债券、海外融资等方式为企业多渠道融资。
6、聘请相关专家和中介机构。聘请重组上市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工作组,指导企业完成重组上市工作。组织、指导证券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国有企业的改制、战略重组、境内外上市和融资提供服务。
7、在相关部门间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协调企业重组上市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国企上市工作情况。市国资委 市金融办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日- 【加入收藏】 【告诉好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