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常见问题的法律分析和解决方案
- 2008-03-23 09:46:26 文/国资委
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常见问题的法律分析和解决方案
温 波 律师
提纲
一、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的法律框架
二、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常见法律问题的分析及解决方案
三、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应当注意的原则及建议一、公司上市的法律框架
1、公司上市的积极作用
* 低成本的融资;
* 实现原始投资者的价值提升;
* 获得资本市场上的强大的收购能力;
* 提高企业信用;
* 提高企业知名度、美誉度;
* 增强企业凝聚力。
2、公司上市的法律风险
* 公司控制权的削弱(相对控股和并购压力两个方面);
* 公司上市需要付出成本(三个方面);
* 公司上市引起的监管增加;
* 商业信息可能被竞争者知悉。
3、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的模式选择
* 直接上市和间接上市;
* 境内上市和境外上市
* 整体改制(整体折价、时间最短)
分拆改制(存续分拆)
分立改制(解散分立)
联合改制(多家联合重组)
4、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 法律层面:《证券法》《公司法》等;
* 行政法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 部门规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 规范性文件:《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
* 自律组织的文件:两市《股票上市规则》、《关于禁止股票承销业务中融资和变相融资行为行业公约》。
二、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常见法律问题的分析及解决方案
1、非经营性资产剥离的原则、方式、目标
* 剥离的对象:企业办社会形成的资产,如职工食堂、职工澡堂、娱乐设施、附属酒店、诊所。
* 剥离方式:成立独立的经营实体模式;
控股公司管理模式;
交给政府职能部门。
* 剥离的目标:明确剥离资产的管理主体,彻底剥离应该不再与上市主体有资产产权或者管理关系。
* 剥离应当注意的原则:妥善安置剥离资产部分职工。
2、经营性资产重组的原则、方式、目标
* 剥离中应当注意的原则:
保持公司独立的产供销体系和运营能力;
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
兼顾公司和集团的发展战略;
优先选择运作效率高的资产以确保筹资效果;
全面衡量的原则;
注意与剥离资产相关的人员、机构、业务体系、财务的调整;
* 剥离目标:完整、独立、权属清晰、主业突出、财务效益最佳
4、资产重组中土地资产的处置方式
* 土地资产的一般处置方式:出让、作价出资、租赁
* 确定土地资产处置方式应当结合下列主要因素统筹考虑:企业的净资产、企业的盈利状况、企业资金状况
5、资产重组中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 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交易不被禁止,但不得显失公平
* 关联交易的一般情形:产品购销、资产买卖、担保、
借贷等16中情形。
* 被忽略的关联交易:技术、管理人员的任职和报酬,提供劳务,关联自然人引起的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的避免:资产收购与置换,股权收购,股权转让,托管。
* 同业竞争的定义
* 同业竞争认定的一般判断标准:主营业务的性质、消费群体的构成、市场的地域性
* 避免同业竞争的方式:业务集中、业务(竞争方)转让、竞争方单方承诺且具体可行
举例
6、财务指标中未弥补历史亏损的处理
* 几个重要上市财务指标的达成
利润指标 3年3000万
现金流量 3年5000万
营业收入 3年3个亿
发行前总股本不少于3000万
无形资产占比不高于20%
上市前最近一期财报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 未弥补亏损的处理方式:
通常利润弥补;五年以上的历史亏损:可通过改制时引入战略投资者、土地资产注入等方式溢价增发,增加公司资本公积金的方式弥补;也可通过债权人债权折价债转股,债务免除,母公司债务承担等增加资本公积金的方式弥补。举例:某战略投资者以3000万增资获得1000万股权,1000万入实收资本,2000万入资本公积用以弥补亏损
7、股东结构不合理(一股独大)、管理层持股、职工持股的解决方案
* 不合理的股权结构:股权过于集中,一股独大,股权过于分散,职工持股。
* 股权过于集中的解决办法:引入战略投资者和管理层,60号文对管理层持股的规定
举例
* 股权过于分散的解决办法:职工持股转让给战略投资者,或者回购股份减资。
举例 某轮渡公司2000人的职工股东
8、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和不完善如何规范
* 内部机构健全完整
机构全: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岗位
制度全:议事规则,
人员符合任职资格(兼职、领薪问题)
* 内部机构规范运作
召开会议程序符合规定,有健全的记录,
会议决议内容合法。
举例:关联股东没有回避讨论与其有关的担保事项
的股东会议,导致担保形成后成为上市的障碍。
9、公司战略和募集资金投向的确定
* 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公司战略的一致性
* 募集资金投向的主营业务原则
* 募集资金投向与发行人的适应性原则
* 募集资金投向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举例:当收购关联企业时。
* 募集资金投向的安全性、合法性、可行性
10、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债务承担问题的法律分析
* 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可能发生主体变更的情形,比如分立分拆上市,导致需要变更债务承担主体。
* 债务承担问题的一般解决方案:提前清偿、债权债务转移、过桥贷款等方式解决。
* 债务需要剥离情形下的处理:将债务转让给大股东、关联方、债转股、债务免除
三 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应注意的原则及建议
* 整体全盘考虑的原则
* 披露重于存在的原则
* 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实际控制人、关联交易)
* 重组、改制、首次发行股票、上市四个阶段
* 程序合规非常重要
* 细节决定成败附件:有关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的主要法律、法规及
部门规章
法律层面:《证券法》《公司法》
行政法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部门规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规范性文件:《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
自律组织的文件:《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禁止股票承销业务中融资和变相融资行为行业公约》辽宁槐城事务所简介
* 槐城律师,是中国大连的一家能够提供全方位、专业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 槐城律师,汇聚了以温波主任为代表的一批精通专业法律、熟悉专业经济的跨行业、复合型法律人才,擅长公司并购、重组、企业改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企业再融资、项目投融资、金融企业债务追索、企业破产、大型建设项目及房地产全程法律服务。
* 服务过的上市公司:辽源得亨、渤海饭店、铁龙股份、新泰科技、大橡塑等。
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
温 波 律师
电话 0411-83769126
13804261676
网站 www.chcl.cn
邮箱 hc@chcl.cn- 【加入收藏】 【告诉好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