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有企业进入产权交易所进行产权转让流程
- 2008-03-23 12:18:57 文/国资委
- 1、转让登记,转让方与产交所进行初步接触,商议委托挂牌转让事宜。
2、产权交易所正式接受委托,开始进行推介活动。
3、发布挂牌公告,在省级以上报刊发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人。
4、资格及条件审核,对转受让双方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受让人入围。
5、组织交易,按照受让人征集情况组织进行协议转让、拍卖、招投标等不同形式的交易。
6、结算交割,根据交易情况进行资产的交割和转让价款的结算。
7、出具交易手续,根据产权交易情况,出具产权交易见证报告和《产权交易确认书》。
8、携《产权交易确认书》等资料到工商登记部门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交易。 - 【加入收藏】 【告诉好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