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有企业管理,完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流程,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市国资委于2005年组织实施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进场制。2005年末,为适应市场的需求和发展,市国资委决定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该方式突破了拍卖、招投标等传统的交易方式,降低了人为因素的影响,使竞价交易更加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经大连市委贯彻落实《实施纲要》领导小组评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电子竞价方式》获得2006-2007年度大连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创新奖”。该方式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1、多轮次竞价确保资产市场价值得以充分实现。电子竞价采用多轮次竞价交易的方式,由每位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报价,下一轮报价以上轮报价的最高价为基础按竞价前设定的最小加价幅度加价,直至没有人报价为止。由于每轮竞价都给各位竞买人充分时间考虑,这不仅保证了竞买人在理性分析后再做出竞价行为,同时也使得转让资产的价值通过连续的竞价得以充分实现。
2、封闭的交易环境、独立的竞价系统确保交易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各位竞买人在进入交易大厅后将随机抽取号码,并进入封闭的交易席位。交易时,席位号码和报价将即时显示在交易席位前方的大屏幕上。由于进入竞价阶段后,系统将独立运行,从而有效的降低了人为因素的影响,使竞价交易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3、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保证竞价交易有效进行。交易现场将由市纪委监察局、检察院以及市国资委的有关人员进行监督,并由摄像机全程纪录,成交确认后,各位竞买人将签署成交纪录,确认整个出价记录准确无误。多方位的监管体系是敦促交易过程透明、公正的有利保障。
自2005年末至今,共有21个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项目通过大连产权交易所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交易成功,资产挂牌底价合计30,660万元,成交价合计44,348万元,实现增值13,688万元,增值率为44.64%。
产权处
纪委监察处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七日